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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4.05.29

“實體清單”、“EAR”、“ECCN” 出口管制

振華航空半導體專業(yè)分銷現(xiàn)場可編程邏輯門陣列FPGA芯片,產(chǎn)品廣泛應用于航天航空、機車船舶、安防監(jiān)控、醫(yī)療器械、智能交通、通訊設備等各行各業(yè)。目前歐美對我們FPGA芯片有受控和禁運,所以我們都需要知道從歐美進口元器件時,需要熟悉和掌握歐美出口管制措施,規(guī)避經(jīng)貿(mào)風險。這篇文章我們從“實體清單”、“EAR”、“ECCN”等專有名詞結(jié)合實例探究一番。

就在這個月的7月12日,美國商務部產(chǎn)業(yè)與安全局(BIS)通過《聯(lián)邦政府公報》(Federal Register)發(fā)布了一項最終規(guī)則(final rule),來自中國的24個實體/個人從事或促成了有違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動,因而將其列入“實體清單”。被列入清單的理由、列入后的許可要求和許可審查政策如下。
(一)中國實體名單(中文譯名僅供參考):
(1)對受美國《出口管制條例》(EAR)管控的所有物項施加許可要求;(2)對受EAR管控的所有物項采取推定拒絕的許可審查政策。
(二)列入“實體清單”的理由
根據(jù)美國商務部的說明,ERC將中國23個實體列入“實體清單”更詳盡的理由分為以下4類。
1.“侵犯人權”
ERC認定以下實體與所謂“中國在新疆的侵犯人權行動”有牽連,違反美國外交政策,將其列入“實體清單”。
(1) China Academy of Electronics and InformationTechnology;
(2) Xinjiang Lianhai Chuangzhi Information TechnologyCo., Ltd.;
(3) Leon Technology Co., Ltd.;
(4) Xinjiang Tangli Technology Co., Ltd.;
(5) Shenzhen Cobb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., Ltd.;
(6) Xinjiang Sail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., Ltd.;
(7) Beijing Geling Shento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.,Ltd.;
(8) Tongfang R.I.A. Co., Ltd.;
(9) Shenzhen Hua’antai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.,Ltd.;
(10) Chengdu Xiwu Security System Alliance Co., Ltd.;
(11) Beijing Sinonet Science & Technology Co., Ltd.;
(12) Urumqi Tianyao Weiy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Co., Ltd.;
(13) Suzhou Keda Technology Co., Ltd.;
(14) Xinjiang Beidou Tongchua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Co., Ltd.
2. 非法獲取美國物項
ERC認定以下實體獲取并嘗試獲取美國原產(chǎn)物項以支持人民解放軍的軍事現(xiàn)代化,有違美國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利益。
(1) Hangzhou Hualan Microelectronics Co., Ltd.;
(2) Kyland Technology Co., Ltd.;
(3) Kyland的子公司Armyfly;
(4) Kyland的子公司Kindroid.
3. 存在違反EAR的風險
ERC認定Wuhan Raycus Fiber Laser Technologies Co., Ltd.可能為未經(jīng)許可的軍事最終用途獲取美國原產(chǎn)物項,產(chǎn)生了違反EAR的風險。
4. 向SDN出口受EAR管轄物項
ERC認定以下實體和個人在未經(jīng)許可的情況下向美國財政部SDN名單中的一個實體出口和嘗試出口受EAR管轄的物項。
(1) Beijing Hileed Solutions Co., Ltd.;
(2) Beijing E-Science Co., Ltd.;
(3) Info Rank Technologies;
(4) Wingel Zhang.
(三)許可要求和許可審查政策
ERC決定,向上述22個實體和1名個人出口、再出口或者轉(zhuǎn)讓(境內(nèi))所有受EAR管轄的物項均需經(jīng)過BIS事先許可,而且向這些實體的出口、再出口或轉(zhuǎn)讓(境內(nèi))均不享受任何許可例外。
許可審查政策有如下2種分類:
1. 對于以下13個與新疆有關的實體,向其出口、再出口或轉(zhuǎn)讓(境內(nèi))ECCN編碼為1A004.c、1A004.d、1A995、1A999.a、1D003、2A983、2D983以及2E983的物項,ECCN 1A995說明(Note)中列舉的EAR99物項,以及為診斷、識別和治療傳染病所必需的物項實行“逐案審查”的政策,對于其他受EAR 管轄的物項采取“推定拒絕”的審查政策:
(1) China Academy of Electron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;
(2) Xinjiang Lianhai Chuangzh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., Ltd.;
(3) Leon Technology Co., Ltd.;
(4) Xinjiang Tangli Technology Co., Ltd.;
(5) Shenzhen Cobb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., Ltd.;
(6) Xinjiang Sail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., Ltd.;
(7) Beijing Geling Shento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., Ltd.;
(8) Tongfang R.I.A. Co., Ltd.;
(9) Shenzhen Hua’antai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., Ltd.;
(10) Chengdu Xiwu Security System Alliance Co., Ltd.;
(11) Beijing Sinonet Science & Technology Co., Ltd.;
(12) Urumqi Tianyao Weiy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Co., Ltd.;
(13) Xinjiang Beidou Tongchua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., Ltd.
2. 對于其他中國大陸實體和個人,出口、再出口、轉(zhuǎn)讓(境內(nèi))受EAR 管轄的全部物項均采取“推定拒絕”的審查政策。
(四)除外條款
因本次最終規(guī)則修訂而被取消許可例外資格,或被取消無需許可證即可出口或再出口(NRL)資格的物項,如果其基于向某一外國目的地出口或再出口的真實訂單,于2021年7月12日已在去往出口或再出口口岸途中的運輸工具上(en route aboard a carrier to a port of export or reexport),則可以繼續(xù)將物項運送至該目的地。
(五)中國商務部回應
7月9日,商務部新聞發(fā)言人就美國商務部將23家中國實體列入出口管制“實體清單”答記者問:美方泛化國家安全概念,濫用出口管制措施,罔顧事實,再次以所謂“人權”等為由,將23家中國實體列入“實體清單”。這是對中國企業(yè)的無理打壓,是對國際經(jīng)貿(mào)規(guī)則的嚴重破壞,中方堅決反對。美方應立即糾正錯誤做法。我們將采取必要措施,堅決維護中方合法權益。
(六)何為“實體清單”
所謂“實體清單”,是指當BIS認定某個實體或者個人涉嫌參與違反美國的國家安全和/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動時,有權將其列入實體清單。對于被列入實體清單的實體而言,BIS會對其設定特定的出口許可證要求,并且絕大多數(shù)許可證審批政策為“推定拒絕”(Presumption of Denial)。所謂“推定拒絕”,是指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,BIS會默認拒絕來自美國出口商或其他供應商(包括中國國內(nèi)的供應商或者代理商)就其向?qū)嶓w清單內(nèi)企業(yè)出口受控物項所提出的出口許可證申請。
(七)被列入實體清單后有何影響
簡單來說,一旦被列入實體清單之后實際上很難通過合規(guī)渠道,獲得受到美國《出口管理條例》(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,EAR)管轄下的高科技產(chǎn)品、物料、設備、軟件和技術。具體而言,無論是美國廠商,還是其在國外的代理商,該等企業(yè)出口、再出口或國內(nèi)轉(zhuǎn)移受EAR管轄物項(包括ECCN物項及EAR99物項,下稱“涉美受控物項”)均需要向BIS申請出口許可證,對于少數(shù)物項的許可證審查政策為“逐案審查”,其余受EAR管轄物項的許可證審查政策為“推定拒絕”。
根據(jù)EAR的規(guī)定,所謂“受EAR管控的物項”(商品、軟件和技術),包括以下五類:
a.位于美國境內(nèi)的物項;
b.原產(chǎn)自美國的物項,不論該等項目身處何地;
c.非美國原產(chǎn),但價值含一定比例以上(根據(jù)成分性質(zhì)和出口目的國的不同分為0%、10%和25%)受控美國原產(chǎn)成分的物項;
d.直接依賴特定美國原產(chǎn)技術或軟件生產(chǎn)的非美國制造的“直接產(chǎn)品”;及
e.在美國境外的工廠生產(chǎn)的產(chǎn)品,但該工廠或該工廠的主要部件是特定美國技術或軟件的“直接產(chǎn)品”。
(八)何為“ECCN”
ECCN編碼(英文全稱: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)是美國商務部工業(yè)與安全局(簡稱:BIS)為物項按《出口管理條例》(EAR)指定的出口控制物項編號。CCL是《出口管理條例》(EAR)的重要附件,全稱為Commerce Control List,翻譯為“商業(yè)管制清單”,也是由美國BIS發(fā)布,清單列明了限制出口的敏感物項(Items),包括商品、軟件和技術等等。CCL將EAR管轄范圍內(nèi)的所有商品分門別類,根據(jù)不同產(chǎn)品的技術特點、目的國、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等參數(shù)施行相應的管制措施。美國使用ECCN編碼對商品進行管制,CCL里每個受管制的物品都有一個ECCN編碼,電子元器件出口也不例外。
第一位:數(shù)字, 是商品控制類別序號,共計十類, 與元器件進口相關的有:3 電子 /4 計算機/5 電信和信息安全/6 激光和感應器/7 導航和航天電子;
第二位:字母, 標記A為設備、組件、零件, B為檢測設備,C為材料,D為軟件,E為技術;
第三位至第五位:數(shù)字, 具體說明出口管控的理由。其中 000-009為國家安全、100-199為導彈技術、200-299為核不擴散、300-399為生化武器、900-999為反恐、犯罪控制、地區(qū)安全、短缺、聯(lián)合國制裁等。 比如:3A001,表示電子類涉及國家安全的受控零件,3A292表示電子類涉及核不擴散和反恐的受控零件。
在確定出口產(chǎn)品(技術)的ECCN編碼后,如果是NLR (No License Required)則屬于不受管控的范疇;若出口品屬于管控范圍,則針對不同國家的類別執(zhí)行具體的出口管制規(guī)定。其中,“D類”為美國管控最嚴的類別,細分代號 D1為國家安全、D2為核技術、D3為生化武器、D4為導彈技術。 中國屬于D1/3/4類受控國家, 受控類型為生化武器CB1/2/3,核不擴散NP1、國家安全NS1/2、導彈技術MT1、地區(qū)穩(wěn)定RS1/2、犯罪控制CC1/3,不受限制的為CB3、NP2、傳統(tǒng)火藥FC1、犯罪控制CC2、反恐類AT1/2。
常見的ECCN編碼如下:
(九)《歐盟條例》的“ECCN”
《歐盟條例》中所定義的“兩用物項”是指既可用于軍用、也可用于民用的物項,包括用于設計、開發(fā)、生產(chǎn)、使用核生化武器或其運載工具的物項。歐盟已形成了統(tǒng)一的包括產(chǎn)品、技術或軟件在內(nèi)的受管制的兩用物項清單,由歐洲議會根據(jù)《瓦森納協(xié)定》等國際共識制定并修訂。因同樣遵循《瓦森納協(xié)定》,歐盟管制物項清單的體系與美國《出口管理條例》(“EAR”)中的《商業(yè)管制清單》(“CCL”)分類相同,均包含以下結(jié)構(gòu):
歐盟附錄I 兩用物項ECCN結(jié)構(gòu)
歐盟出口管制物項ECCN的第一、第二位數(shù)字排序與美國ECCN一致,都延續(xù)了《瓦森納協(xié)定》的規(guī)定。第一位數(shù)字為物項的分類,分為0~9類物項;第二列數(shù)字為物項的種類:A代表“系統(tǒng)、設備和部件”,B代表“測試、檢查和生產(chǎn)設備”,C代表“材料”,D代表“軟件”,E代表“技術”。后三位是對產(chǎn)品的描述,其中歐盟ECCN第三位數(shù)字指明該物項出口管制的義務來源,說明是出自何種國際共識。
除了上述清單所列物項,如果成員國的出口管制主管機關發(fā)現(xiàn)出口經(jīng)營者所出口的物項將被接受方用于下述特定最終用途,則該物項的出口需要獲得主管機關的許可證。如果出口經(jīng)營者懷疑所出口的物項將被接受方用于下述最終用途,出口經(jīng)營者都應當向各成員國的出口管制主管機關報告,并由主管機關確認有關出口是否需要獲得許可證:
其中,用于侵犯人權的電子監(jiān)控物項是此次修訂的新增內(nèi)容。在“全面控制”原則下,歐盟各成員國應當通過立法、審查單個交易等措施,限制“嚴重侵犯人權電子監(jiān)控物項”的出口。該法對“電子監(jiān)控”物項的定義為,通過檢測、提取、收集或分析情報和通訊的數(shù)據(jù),專門涉及用于秘密監(jiān)視自然人的兩用物項。該定義較為寬泛,且《歐盟條例》也未就何為“嚴重侵犯人權”作出明確定義,為歐盟及各成員國的執(zhí)法留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。
最后,《歐盟條例》授權成員國出于如公共安全(包括反恐)、人權的考慮,對物項的出口實施自主管控,設置“自主管控”管控物項清單,禁止出口未列入管控清單的物項,或?qū)ζ涫┘映隹谠S可要求。成員國需要將自主管控清單更新情況及時告知歐盟委員會。
(十)ECCN怎么查
以"型號:XC7A100T-2CSG324I,品牌:賽靈思(Xilinx)”為例,以下渠道均可查詢:
1.香港工業(yè)貿(mào)易署官網(wǎng),“首頁 > 查詢產(chǎn)品是否受管制 > 一般兩用物品的管制情況”下查詢。
2. 賽靈思(Xilinx)官網(wǎng),ECCN查詢頁。
3.授權分銷商得捷(Digi-Key)官網(wǎng),檢索查詢。
型號:XC7A100T-2CSG324I,品牌:賽靈思(Xilinx)的ECCN是“3A991D”,表示“可以出口到中國”。

我司主營XILINX系列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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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CKU025   035   040   060   085   095   1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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